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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征,黄宪:债券违约频发下的主体评级质量审视时间:2023年03月01日    点击数:

梗概

2014年以来我国频发高评级企业债券违约事件。2018年债券违约激增,违约数量大于2014—2017年的总和,违约主体从民营企业向国有企业蔓延,2021年,国企新增违约主体占比首次超过民营企业。违约企业大多获得AA以上评级,“高信用品质”企业违约事件不断爆雷,投资者对国企高评级的信任感产生动摇,评级机构风险预警能力受到质疑。这引起投资者与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评级机构的风险预警能力面临考验,评级质量有待深入审视。本文旨在客观量化地检测国内评级机构的准确性,通过对评级准确性的多期追踪检测和解析,探究评级准确性在较短和较长考察期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考察影响释放过程的特征,探索我国评级行业和债券市场的改进取向。

本文采用国际评级机构的检测指标“平均违约位置”(ADP),基于2010—2021年存续的信用债样本,测算发债企业主体评级的1年、2年、3年和5年期ADP,对评级准确性进行多期追踪检测。首先检测我国评级业的总体准确性,判别违约企业是否普遍存在评级高估,进而对比分析八家主要评级机构的准确性。接下来通过面板数据回归对评级准确性的影响因素进行解析,考察发债企业的政府背景、评级机构的技术水平和声誉资本等特征对评级机构各期ADP(短期和长期准确度)的影响,探析其影响的释放过程。

实证研究发现:第一,国内评级业的准确度低于国际评级机构,违约企业的评级偏高。长期准确度和国际水平的差距大于短期准确度。评级机构准确度的实际排位和其社会声望不完全一致;第二,评级对象的特征对评级准确性具有更为显著的影响,表明受评企业占据相对强势的市场地位。随着国有企业违约风险的释放,发债主体的国企比率对评级准确性的影响由正转负,意味着评级高估的暴露具有延后性,长期来看政府隐性担保对评级准确度具有一定负面影响;第三,评级机构的特征(引入外资、建立博士后工作站、市场份额)对评级准确性的影响在不同考察期差异较大;第四,加强评级监管对评级质量提升具有一定作用,其功效有待逐步体现。

与既有研究相比,本文的贡献主要体现为:其一,采用基于违约数据的准确性检测指标,对国内评级质量进行直接检验。通过检验评级相对准确性,为评级质量提供比绝对准确性更稳定的衡量标准。其二,持续追踪不同考察期的评级准确度,揭示评级高估的暴露过程。其三,对评级质量的影响因素展开更为深入的解析。前期研究大多是对评级等级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本文具体考察评级机构和受评企业的特征对评级准确度的影响,拓展了研究层次。通过分析多期评级准确度的影响因素,比较其对评级机构短期和长期风险预测能力的影响差异,重点揭示政府担保对评级质量影响的变化过程。

依据实证结论,本文为债券市场和评级监管的改进以及评级机构的完善提供建议:纠正对政府救助的惯性依赖,重构违约风险分担机制。减少对强制评级的监管依赖,评级需求从监管驱动转为市场驱动。重塑评级业价值观,回归对企业基本面的深度研究。


关键词:债券违约  评级机构  评级准确性  评级高估


《国际金融研究》,2023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