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在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后,推进以结构调整和增长动能转换为主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为我国宏观经济改革和发展的主线,首要任务是去杠杆。针对去杠杆,国内学术界和实务界的一个普遍观点是,当前我国去杠杆的主要对象应该是国有企业、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而对于广大的家庭部门而言,目前的杠杆率并不高;相反,为推动经济由传统的投资和外需拉动的增长向以消费为主的内需拉动的内生性增长转型,家庭部门有必要加杠杆。但是,近两年来,我国家庭部门杠杆率有快速上升的趋势。问题在于,在我国现有的经济结构、家庭收入和财富水平背景下,居民家庭加杠杆是否会带来消费的增加,从而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型?而且,对我国居民家庭而言,其消费既包括满足家庭生存需要的衣、食、住等方面的生存型消费,也包括满足家庭更高层次需求的教育、通讯和健康等方面的发展与享受型消费,那么,居民家庭杠杆对不同类型消费的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是否存在差异?在当前经济结构转型的过程中,居民家庭杠杆的增加是否有利于促进消费的转型升级?进一步地,在长期的经济发展过程中,二元经济结构的存在,使得我国城镇居民家庭与农村居民家庭在收入、负债和消费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在此背景下,城乡居民家庭加杠杆对其消费和消费结构的直接和间接影响是否也存在显著的不同?对这些问题的分析,有利于我们了解和把握居民家庭加杠杆对消费结构转型和城乡居民家庭消费的影响,进而为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去杠杆政策的准确实施提供理论依据。
近年来,学术界逐渐意识到,消费理论以微观家庭为决策主体,其最优化条件不具有可加性,家庭负债对不同家庭消费的影响可能存在差异,基于宏观数据的分析无法控制家庭的人口统计与经济特征,也难以考察家庭杠杆影响家庭消费行为的微观机制。从现有相关研究来看,基于家庭微观数据的研究认为,家庭杠杆对支出或消费的影响可以分为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两种途径。直接影响是家庭杠杆本身及其导致的结果对家庭支出行为的影响。由于家庭收入和财富是影响家庭消费的两个最主要因素,大多数前期研究主要围绕家庭杠杆对收入(或财富)与消费之间关联的影响(收入消费效应和财富消费效应)展开。现有研究主要以发达经济体的家庭为对象。而现阶段我国经济结构、家庭收入和财富水平、消费结构等与发达经济体存在较大的差异,所以,仅从现有针对发达经济体家庭消费行为的研究来看,我们尚无法判断我国居民家庭加杠杆对其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的影响。有必要以我国居民家庭的微观数据为样本,实证检验居民家庭加杠杆对居民消费水平及消费结构的影响。
本文利用中国家庭追踪调查(以下简称CFPS)2010年和2012年两期的微观数据,分别实证检验了我国居民家庭杠杆对其总支出和消费性支出的直接和间接影响,并参照CFPS有关中国家庭消费性支出的分类,进一步检验了居民家庭杠杆对生存型消费和发展与享受型消费的直接和间接影响,以及杠杆对城乡居民家庭消费和消费结构影响的差异。论文实证研究的结果显示:
1、居民家庭杠杆对家庭总支出和消费性支出的直接影响为负,但会强化家庭总支出和消费性支出的财富消费效应。这表明,家庭在期初的杠杆水平会显著地抑制家庭当期总支出和消费支出的增加。尽管在现实中家庭“加杠杆”的目的可能是为了增加消费,但负债形成后,已有的杠杆水平本身会对当期的支出变动产生负向影响。家庭杠杆对总支出增加的抑制作用可能通过以下几个渠道产生:第一,当期支出的增加受到了已有还款需求的限制;第二,金融机构不愿意向高杠杆的家庭发放贷款,因此家庭的杠杆水平越高,其取得贷款的可能性就越低,阻碍了支出的增加;第三,我国居民债务厌恶的情绪可能使得其对期初较高的债务水平感到不适,从而增加当期的预防性储蓄,抑制了总支出的增加。不仅如此,杠杆还会强化家庭总支出和消费性支出的财富消费效应。这表明随着家庭杠杆率上升,家庭总资产的增加会更大幅度地促进家庭总支出和消费性支出的增加。
2、从家庭杠杆对消费结构的影响来看,家庭杠杆直接促进了生存型消费的增加,但抑制了发展与享受型消费的增加。生存型消费是家庭相对刚性的支出需求,发展与享受型消费则是弹性更大的高层次支出需求。在家庭已负债的情况下,面对未来还款需求的压力,需求弹性较大的发展与享受型消费会受到限制;从发展与享受型消费的构成来看,其包括汽车购置、家电购置及其他耐用品等方面的需求支出,这类需求会在一定程度上借助于消费信贷来实现,而已有的负债水平可能会限制其获得信贷的可能性,从而限制其用消费信贷来满足发展与享受型消费需求的实现。而在发展与享受型消费受到抑制的情况下,家庭消费的增加则主要体现为生存型消费的增加。从这一角度看,负债对发展与享受型消费的抑制作用是直接的,而对生存型消费的作用是间接的。
3、从家庭杠杆对城乡居民家庭的影响差异来看,第一,杠杆对家庭总支出的直接抑制作用仅体现在城镇居民家庭中,而对家庭总支出财富消费效应的强化作用仅体现在农村居民家庭中。一个原因是,城镇居民家庭可能对杠杆本身更为敏感,杠杆本身带来的不适使城镇居民家庭倾向于减少总支出;而农村居民家庭在发生借贷后,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净资产相比于无杠杆的家庭而言更低,使得有杠杆的农村居民家庭边际消费倾向可能更高,因此在杠杆增加时,家庭资产价值上升会更大幅度地增加支出。第二,家庭杠杆对城镇居民家庭的消费性支出直接影响为负,而对农村居民家庭的消费性支出的直接影响为正。这是由于农村居民家庭借款用于进行消费性支出的比例更大,而城镇家庭更有可能将借款用于购房,因此在杠杆增加后削减了消费性支出。第三,家庭杠杆对生存型消费的直接促进作用仅体现在农村居民家庭中,而对发展与享乐型消费的直接抑制作用仅体现在城镇居民家庭中,这表明不论是对于农村还是城镇居民家庭,杠杆的存在都不利于其消费结构的升级。
本文的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居民家庭杠杆对消费的影响是一把“双刃剑”。虽然居民家庭“加杠杆”的目的可能是为了消费,但负债形成后,已有的杠杆会阻碍家庭总支出的增加,因此“加杠杆”对支出和消费的促进作用不具有持续性。此外,随着家庭杠杆率的上升,家庭资产价值上升会更大幅度地促进消费的增加尤其是生存型消费的增加,不利于消费结构优化升级。因此,从促进消费增长和消费结构转型升级的角度来看,加杠杆可能并不是一个有效的途径,而增加家庭收入和以总资产为代表的家庭财富才是其根本之道。
《金融研究》,2018年0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