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牌制度是世界各国股票市场广泛运用的交易机制,实施停牌的主要目的是当市场面临极度信息冲击时,给予投资者一定的时间发现和消化新信息,以达到提高投资者参与交易的积极性并促进价格发现的目的。然而停牌制度的实施是否真正起到了上述预期效果目前在学术界和监管部门都存在争议。我国的停牌制度虽然经过了几次修订与完善,但仍然存在着停牌类型过多、使用过于随意以及偏重于形式等问题,以至于饱受诟病的A股停牌制度已经成为A股加入MSCI新兴市场指数的主要障碍之一。因此,如何准确评估我国停牌制度的有效性以及能否针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具体特点对停牌制度进行合理设计是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本文以2012年沪深交易所取消异常波动停牌的交易规则变更作为自然实验,克服了以往研究中难以控制“停牌日”样本与“非停牌日”样本之间的信息因素差异的障碍,从而更为准确地检验了停牌制度的有效性,同时也首次考察了我国取消异常波动停牌的实施效果。研究发现,异常波动停牌增加了股票复牌后的交易量和波动性,同时降低了股票流动性。这表明我国之前实施的异常波动停牌制度不但没有起到降低股价波动和交易成本的预期目的,反而阻碍了信息传递,加剧了股价波动,降低了市场效率。
《金融研究》,2017年09期。